李興文兒子又出包!新影片觸選罷法「恐重罰500萬」 不放棄當網紅「傳民調搏點閱」選會主委譴:依法處理

依照選罷法的規定,「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否則將可能被處5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罰款」,所以李堉睿如今的行為已經觸法。

圖片來源:噓!星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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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據《自由時報》報導,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稍早也做出回應,若李堉睿行為屬於民調之發布、轉述或散布等,就會依法處理。對此,相關法律人士也指出,李堉睿在選前8天發布這部影片,恐怕已觸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且被裁罰的可能性極高。


希望他下次做決定前,能夠先和爸爸商量,不要再讓父親為了他的事情而操心了。


相關影片:

影片來源:三立新聞網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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