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還要上班?勞工局提醒「提早讓員工返鄉投票」 加班「出勤工資算法不同」補假照開罰

再過2天,1月11日就是第15任總統大選以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的投票日,依照法律規定,投票權不該被剝奪,因此有投票權而且屬於當天是工作日的勞工,依法必須要放假一日,工資則是照給,不過如果原本是休息日或是例假日的勞工,公司的處理方式也不一樣!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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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ETtoday》報導,這次大選將在1月11日展開。不過以往就有很多人表示,除了交通問題外,上不上班,也是令很多具有投票權的族群,比較頭痛的問題,另外如果員工剛好要上班,或是可能遇到休息日,那薪資應該怎麼給?新北市政府的勞工局,也出面解惑了。

圖片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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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基本上選舉日放假1天,就是從午前的0點開始,一直到午後的12點,總共連續24小時,不過為了保障勞工行使參政權,這個假期只能於「當天」行使,因此跟一般國定假日不同,雇主不能將投票日的放假,跟其它的工作日對調。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另外如果當天是屬於勞工的「工作日」,應該給予「加倍工資」,如果以當天要出勤8個小時為例,勞工外出投票3個小時,回來工作5個小時,那資方必須給予「5小時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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