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得2套房產!父母全都給了弟弟 哥哥10年沒回老家後「竟遭到父母起訴」法院判決出來了

  • 2022-06-24 17:01

2012年的時候,劉先生父母的房屋因為拆遷補償了兩套房子,隨後在沒有通知劉先生的情況下,父母把這兩套房產都給了劉先生的弟弟。

遠在外地工作的劉先生知道了這件事情後,曾專門回老家質問了父母,由於兩套房屋已經過戶到了弟弟名下,弟弟和弟媳又拒絕和劉先生平分這兩套房屋,劉先生始終沒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想到父母從小就偏袒弟弟,劉先生便一氣之下刪除了父母以及弟弟的聯繫方式,並在事後拒絕和家人進行聯繫。為了不再見到父母和弟弟,劉先生已經十年沒有再回到老家了。離開老家時弟弟承諾過劉先生,父母以後由他贍養!

可是沒想到僅僅過了十年,弟弟就忘記了當初自己說過的話,他不但要求哥哥劉先生出錢贍養年邁的父母,甚至還要和劉先生清算父母這些年在他家產生的花銷。遠在外地的劉先生一次又一次拒絕了這些要求後,竟然遭到了父母和弟弟的起訴!

‬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小兒子的理由!

劉先生今年41歲,他有一個小自己五歲的弟弟,雖然兄弟二人出生在同一個家庭,但彼此的性格卻截然不同。作為家中長子,劉先生從小就被教導要讓著弟弟,再加上父母明顯偏袒弟弟,所以從記事起劉先生一直處於不被父母關注的狀態。

或許是和成長環境有關,也可能是因為父母過於偏袒弟弟的行為,劉先生考上大學後就很少和家裡聯繫,也很少問父母要錢。劉先生大學四年的生活費和學費幾乎是自己兼職賺來的。

反觀劉先生弟弟這邊,初中畢業後就待在家中無所事事,一直靠著父母的幫扶生活,對於向父母索要錢財的行為也已經習以為常,哪怕他已經成年或者成家立業!

2011年的時候劉先生就已經從親戚口中知道了自己從小居住的老宅要拆遷的消息,他曾多次和父母討論過拆遷後續的事宜,比如父母以後住到哪裡。

面對劉先生的詢問,父母一直沒有給出準確的回應,只是告訴劉先生,等拆遷補償到手再說!

知道老宅拆遷可以補償到兩套房產以後,劉先生也沒有和父母討論過分配拆遷補償的事情,他認為父母還年輕,沒必要這麼早就鬧分家的事情。他雖然知道父母很偏袒弟弟,但他卻不會想到父母會把兩套房產都過戶給了弟弟!

劉先生是從親戚口中知道的這件事情,起初劉先生還有些不相信,可是隨著劉先生打電話詢問了父母以及弟弟以後,他才逐漸明白了事情的真相。

他原本以為父母拿到這兩套房子以後,一套會租給別人收取租金,另一套則留著給自己居住,沒想到他們竟然把房子都寫上了弟弟的名字。

對於把房子給弟弟的行為,父母是這樣回答劉先生的,你每個月的收入比弟弟高這麼多,老家的兩套房子給他也是應該的。

面對父母這番回答,劉先生曾專門乘坐火車返回老家與父母以及弟弟理論,他計較的不是房子過戶給弟弟的事情,而是父母做任何決定都不通知他的行為。

雖然父母和弟弟見到劉先生以後都有些不好意思,但聽到劉先生提出要平分房屋,父母和弟弟還是毫不猶豫地和劉先生發生了爭吵。

想到父母從小就偏袒弟弟,劉先生也在這個時候感到了非常失望,他上門囑咐了弟弟和弟媳以後要照顧好父母以後,就購買了車票準備離開。

他離開時弟弟曾承諾過,以後父母的事情不會再麻煩劉先生,這兩套房產就當作他家贍養父母的費用。

其實弟弟當時也對自己拿走父母兩套房產的事情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才在劉先生離開時作出了這個承諾。

‬弟弟的家庭發生變故後,多年未回老家的劉先生也在此時接到了父母的電話!

自從上次離開老家後,劉先生就沒有再聯繫過父母,也沒有和弟弟一家聯繫,他刪除了大家的聯繫方式後,就一直拒絕接聽來自老家的電話,並不再返回老家!

一開始父母還會打電話詢問劉先生的近況,可是隨著劉先生和妻子拒絕進行溝通,父母也不再聯繫劉先生了。大家這十年以來幾乎沒有任何聯繫,偶爾從親戚口中得知對方的近況,大家也不做任何回應。

2022年1月的時候,弟弟因為生意失敗欠下了不少外債,隨後便出售了名下一套房產用於還債。由於妻子這些年覺得和他性格不合,不久後也和他辦理了離婚手續。

劉先生的弟媳離去時想要帶走兩個孩子,這導致劉先生的父母幾乎每天都徹夜難眠,兩個老人擔心孫子有一天會被人帶走。將自己多年積攢下來的錢交給前兒媳後,劉先生的父母就這樣和前兒媳達成了留下孩子的共識。

小兒子的家中發生這些變故後,父母便在這種情形下撥通了劉先生的電話,他們希望劉先生能夠回到老家看望一下家人。

聽到父母要求自己回家以後,劉先生經過一番抉擇以後還是拒絕了這個要求,他認為大家已經十年沒有聯繫了,再見面也已經沒有了任何意義。

劉先生的回復讓父母感到了非常傷心和失望,他們曾多次在親戚面前斥責劉先生不顧及家人的行為,而弟弟也在親戚面前宣稱劉先生對父母不管不顧。

看到劉先生一直沒有回應這件事,父母和弟弟也逐漸明白了劉先生對他們的態度。想到父母以後要由自己一人贍養,弟弟也在這個時候向劉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並在不久後得到了父母的支持,弟弟要求劉先生一次性支付30萬當作父母以後的贍養費!

弟弟不顧當初拿走父母兩套房產的事實,向劉先生提出了一次性支付30萬當作父母贍養費的要求。想到弟弟已經拿走了父母兩套房產,劉先生毫不猶豫地就拒絕了這個要求。為了不讓弟弟聯繫到自己,劉先生又開始拒絕接聽老家的電話。

劉先生的這種行為讓弟弟感到非常生氣,多次和劉先生溝通都沒有得到任何實質性的進展後,弟弟竟然連同父母將劉先生告上了法庭,他們不但要求劉先生支付三十萬贍養費,甚至還要清算父母這些年在弟弟家產生的開銷,然後和劉先生平攤這筆錢!

最後法院是如何判決的?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作為相應的責任,子女在父母生活困難時也有著贍養、幫扶和保護的義務。

《民法典》第1067條規定:父母在生活困難時,子女拒絕履行贍養義務的話,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本文中劉先生的父母雖然把兩套房產都給了小兒子,但並不影響大兒子對他們的贍養責任和義務,通俗地說父母財產的分配問題和贍養責任並不是一碼事。

父母要求劉先生一次性支付30萬人民幣(約台幣135萬)贍養費的訴求沒能得到支持,至於清算父母這些年在弟弟家產生開銷的訴求,父母和弟弟也在工作人員的調解下和劉先生達成了共識。

劉先生同意支付5萬元當作弟弟這些年獨自贍養父母的補償,並承諾每個月支付500元當作父母的贍養費,至於父母額外產生的開銷,劉先生也同意和弟弟共同承擔這些費用。

2022年6月20日,劉先生和弟弟在法院劃分清楚父母的贍養責任後,當場就轉給了弟弟五萬元,然後頭也不回地離開了現場。

文章參考:uc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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